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公布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镇审改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局近期将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情况。其中,住宅工程重点抽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抽查教育、医疗、会展、办公建筑等。抽查的项目根据双随机要求确定,具体清单另行通知。
二、抽查内容
(一)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状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质量控制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等。
(二)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状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的审查行为等。
三、需报送的材料
(一)勘察设计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与受检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 参加项目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
4. 参加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 参加项目的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6. 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7.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
8. 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复印件。
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提供近期有效的材料。如有关人员已离职,应提供参加项目时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和辞职报告。
以上材料应根据项目单独装订成册,每个项目一本,规格为A4 纸,并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目录内容及材料编排顺序按上述提交材料的顺序,且一个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上述材料原件一并提交,以备主管部门现场核实。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 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由勘察单位报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图纸及相关计算书、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中无明确性能指标或提高性能指标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相应指标证明材料);
2. 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3. 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
4. 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
5. 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 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贴在文字材料档案盒上),格式详见附件2。
上述各项材料的报送应准确、完整,图纸分专业整理归类,文字材料按项目整理后放入档案盒中。
四、抽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8月15日前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清单,我局将根据项目清单随机抽取确定检查项目。
2、抽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于8月30日前向我局上报第三条中所要求报送的资料,其中勘察单位还须于8月30日前将抽查项目的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报送至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于9月5日前向我局上报第三条中所要求报送的资料。
3、我局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受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做好上报检查材料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
2、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完成。
3、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将抽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科研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11号市住建局2518办公室。
联系人:陈瑾卢镇联系电话:84418337;85581833
附件:1. 参加(项目名称)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 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