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财规〔2015〕3号)、市住建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镇政建〔2017〕271号)等文件要求,镇江润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润泽园项目3号地块和镇江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项目未能达到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施工时间节点要求。经征求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及网上公示后,决定取消润泽园项目3号地块和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称号,希望其它各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加强动态管理,抢抓时间节点,对照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不断创新,进一步发挥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取消“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称号”名单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取消“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称号”名单
| 序号 |
示范项目名称 |
项目面积(m2) |
预制装配率(%) |
预制率(%) |
建设单位 |
| 1 |
润泽园项目3号地块 |
58594.14 |
50 |
30 |
镇江润荣房地产有限公司 |
| 2 |
镇江铂珺花园二期(1-3地块) |
103986.28 |
50 |
30 |
镇江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