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住建局、丹徒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7月4日6时58分,泰州靖江市新港园区新时代船厂一脚手架倒塌,脚手架上3人坠落,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为贯彻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做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部署和准备。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坚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举措,周密计划安排,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一线单位和企业。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要针对当前发生的模架坍塌等事故,举一反三,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脚手架及模板工程。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钢管支架间距或步距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纵横向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是否设置到位,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平防护是否到位等。
(二)深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护形式及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监测情况、应急预案措施、危险征兆报警情况、基坑周边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等。
(三)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起重设备是否登记备案,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是否按期进行检测,设备是否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防高处坠落措施。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前对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情况;“三宝”等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等。
(五)施工现场消防。重点检查临时用房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
(六)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等。
要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危大工程实施无方案、未审批,不进行专家论证,论证后不修改、论证没通过不重新论证,不按方案施工等4种情形,要严格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大检查期间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薄弱、已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的跟踪督查,开展“回头看”,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督促相应的参建单位进行隐患整改闭合,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请各单位于7月19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局质安处。
联系人:李根鑫;联系电话:85589811。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