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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

2019/06/25 1.5w 阅读 128 点赞

镇政建〔2019〕160号

各市(区)住建局、教育局、科协,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社发局、经科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地震局、教育厅、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苏震发〔2005〕56号)精神,市住建局、教育局和市科协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以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标准(省级)

1.学校领导重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有专门的宣教组织,有相对固定的教师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工作。

2.结合学校的教学特点,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专题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备有防震减灾活动指导用书及相应的科普资料。

3.建有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社团,并能坚持开展活动。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在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

5.具有相对固定的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场所,其室内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室外设有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橱窗栏,长度不少于10米,定期更换橱窗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

二、推荐及申报程序

由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自主申报(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各地住建、教育、科协部门共同评审推荐,由各地住建部门汇总并将申报表和台账资料上报市住建局,申报时间为九月初。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0096365@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震害防御处,联系人:汪波,联系电话:87052918。市住建、教育、科协部门共同评审推荐出学校后,由市住建局汇总上报江苏省地震局。

已被命名为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可申报创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有关事项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咨询。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是促进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广大师生自觉识别地震谣言,掌握防震避震技能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从而带动全社会提高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地震、教育、科协等部门应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把这项利国利民的事情做好。

附件1.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推荐登记表

2.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3.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附件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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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