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春节后安全有序复工,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节后复工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后各地建筑工地陆续恢复生产,在此期间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做好复工检查动员,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全面开展在建项目重点环节自查
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监理单位要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安全。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经自查合格后提交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复工自评报告,报送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自查重点主要有: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严格落实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制度。二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内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四是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洞口临边、防护棚等是否符合要求。五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是否安全有效,职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三、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达标标准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会同各建设、监理单位根据《镇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与技术导则》要求,对工地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围挡、冲洗设施、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等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扬尘不达标的部位,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工地复工后,扬尘专控员要及时到岗履职,定时定点巡查工地。建立扬尘管控台帐,将土方作业管理、主干道保洁管理、车辆(含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管理等方面管控情况记录在案。实施长效管理,做到工地围挡美观、堆放有序、环境卫生、排放环保。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管控责任,针对建筑工地动态化管理的特点,督促各项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扬尘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将扬尘整治“五到位一公示、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筑起扬尘管控的防线。
四、认真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针对节后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的特点,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上岗作业。四是及时开展复工人员扬尘管控知识培训,做到班组全覆盖。
五、加大节后复工监督检查力度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和扬尘整治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扬尘整治情况。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工地扬尘管控不达标等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将节后复工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3月20日前报镇江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王晓文;联系电话:85589811;电子邮箱:wxw9811@qq.com。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