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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2/14 1.2w 阅读 62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15日

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居住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窗口建设标准化、服务事项公开标准化、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绿化养护标准化”等各项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一年时间形成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运行框架,再通过一两年时间的努力,进一步形成“标准明确、管理精细、服务规范、质价相符、监管有力”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窗口建设标准化。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是实施物业服务的重点场所,是集中反映物业服务行业形象的重要窗口。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标准化建设,主要是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硬件设施到位、制度公布规范、保安管理规范、服务态度优良,市民群众对住宅物业服务窗口环境和服务质量感受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持续改善。

(二)服务事项公开标准。住宅小区内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开公示栏,未建立公示栏的住宅小区,按要求建立公示栏并做到统一规格、统一尺寸、统一格式。公开公示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共水电费收费标准、电梯运行电费收费标准、经营所得收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公示时间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辖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要求,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边界清晰。

(三)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化。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管养标准,健全电梯、二次供水、消防和安防等设施设备管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设施设备年检报告、检测合格证等齐全,并在机房显著位置张贴。机房环境整洁、明亮、无积水、无杂物堆放,设备无渗漏、无积尘、无锈蚀。设备管线标志清晰、规范统一,仪表仪器运行正常、数据准确,日常运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确保做好物业管理对业主公用的设施设备保值增值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

(四)标识标牌标准化。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服务场所做好标识标牌的管理,确保按要求标识张贴。特别是要加强有关消防、电梯等涉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要做到清晰、规范。

(五)绿化养护标准化。提高住宅小区绿化养护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做到各类植物生长正常,绿篱、草坪修剪及时;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裸露地表,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各类园林设施设施无明显破损。

四、工作步骤

(一)标准制定和完善阶段(2019年3月30日前)。市住建局出台相关标准,各辖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和标准。

(二)标准落实阶段(2019年10月31日前)。各辖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示范点项目、组织企业观摩、开展培训活动。利用半年时间,集中落实出台的文件和标准。能短时间落实到位的,要及时落实到位;需要长期落实的,要制定出落实方案,建立可行性强的落实机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市住建局对辖市(区)物业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结合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情况,从各辖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中评选出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10名;从全市物业管理项目中评选出30个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先进项目和30名先进项目负责人,并将先进项目和先进项目负责人的评选与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主动落实责任;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作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考采纳,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注重长效。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与市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相结合,将检查督导、限期整改、处理处罚等措施贯穿始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规范一起,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以此次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和良好开端,对今后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促进物业管理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及小区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宣传。动员群众密切关注并广泛参与物业法规宣传和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共同参与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