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211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8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辖区2018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 11月28日全天(周三)京口区
2. 11月29日下午(周四)丹徒区
3. 11月29日全天(周五)润州区
4. 12月3日上午(周一)镇江高新区
5. 12月3日下午(周一)镇江新区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成员
市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市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1. 抽查辖区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街道为单位,每街道随机抽取1-2个项目);
2. 检查辖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台账;
3. 听取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以及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所需经费的区级财政预算情况。
四、相关要求
1. 本次现场考核和台账资料考核按照《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89号)执行。
2. 请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考核表》结果及街道办事处《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补贴资金申报表》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上述两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建档保存。
3. 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收集汇总,于11月26日前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