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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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11/21 1.4w 阅读 195 点赞

各辖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211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8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辖区2018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 11月28日全天(周三)京口区

  2. 11月29日下午(周四)丹徒区

  3. 11月29日全天(周五)润州区

  4. 12月3日上午(周一)镇江高新区

  5. 12月3日下午(周一)镇江新区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成员

  市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市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1. 抽查辖区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街道为单位,每街道随机抽取1-2个项目);

  2. 检查辖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台账;

  3. 听取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以及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所需经费的区级财政预算情况。

  四、相关要求

  1. 本次现场考核和台账资料考核按照《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89号)执行。

  2. 请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考核表》结果及街道办事处《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补贴资金申报表》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上述两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建档保存。

  3. 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由辖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收集汇总,于11月26日前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2018年11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