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建人(2018〕24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协(2018〕1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竞(2018〕2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镇江市及辖市区供水行业泵站运行工的技能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举办全市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技能竞赛(选拔赛)活动(竞赛实施方案附后),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8日
镇江市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全市自来水行业广大职工学技术、赶先进、争贡献的良好氛围,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的热潮,促进自来水行业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全市自来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人才工作要点》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镇江市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旨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广大产业职工钻研技术、岗位成才,带动各行各业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知识性、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推动全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住建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市自来水供水行业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镇江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竞赛的筹备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仲裁委,办公室设在市自来水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竞赛的日常管理工作,仲裁委由市人社局、总工会、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监督竞赛活动的规程和评判规范,处理争议,实施裁决,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竞赛相关时间及地点
1.市级竞赛培训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7日
2.市级竞赛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8日
3.市级竞赛及培训地点:金西水厂
4.市级竞赛地点:金西水厂
5.各辖市(区)于8月上旬将代表队报名登记表(附件1)、裁判推荐表(附件2)、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上报。10月中下旬,组队参加在南通市举行的全省自来水行业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竞赛。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以《城镇供水行业职业技能标准》中的三级技能难度要求进行比赛,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和技能操作竞赛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每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竞赛采用单人赛与团体协作比赛相结合形式。
五、参赛选手报名条件及组队方式
1.凡从事供水泵站运行工作三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赛。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2.各辖市(区)管委会通过选拔赛取前5名选手(市自来水公司选手3名,辖市区、镇选手2名)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竞赛。
六、最终名次确定
本工种竞赛名次依据以下排名规则顺序排列:
1.依据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项成绩之和排名,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
2.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
3.参赛选手技能操作成绩相同,水泵机组运行中的异常分析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
七、表彰奖励
对参加本届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建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表彰:
1.获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前三名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
2.获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选手,由市住建局授予“镇江市建设系统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3.参加市竞赛选手,理论、技能均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凡有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不在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工种,参赛选手方可按此项奖励标准申请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获竞赛前六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通过竞赛选出5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
八、其他事项
1.裁判的选派
各辖市(区)管委会选派一名机电一体化或自动化相关专业,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担任竞赛的裁判工作。
2.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骏、张静;电话:80822617;传真:85022042
通讯地址:(丁卯纬二路9号)镇江市自来水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