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房管〔2017〕230号)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8〕2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既有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鉴定检测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本次培训由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镇江市建设工程抗震和安全鉴定办公室协办,镇江市立人培训学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8年6月8日,培训时间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三、培训内容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讲解;
2、鉴定案例分析;
四、培训对象
1、各辖市、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2、各辖市鉴定机构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
3、镇江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成员;
4、从事鉴定检测的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地点
镇江市立人培训学校五楼(市正东路酒海街19号,详见附件2培训会场位置图示)。
六、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住建部门、鉴定机构要加强宣传,将培训信息通知到属地各相关单位。
2.中午参加培训人员在立人培训食堂免费就餐。
七、其他事项
1.为便于座位安排,请参培人员以单位名义组织报名,参培单位于2018年6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加盖公章)扫描后和电子档一并报至培训会务组。
报名联系人:任静;电话:88977756、18906105590;邮箱:3070611614@qq.com。
咨询联系人:龙清华电话:85583221、15050866771。
2.提倡绿色出行,请参加培训人员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