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拆迁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市住建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市住建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市住建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工作目标精准化、体制机制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特色亮点品牌化,全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持续助力法治镇江建设,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服务大局,发挥法治宣传先导功能
1.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按照《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意见》要求,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广泛开展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法治征文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建设总要求等,了解掌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宪法宣誓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3.做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大力宣传党章及准则、条例等主干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
4.做好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行业监管,大力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社区”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结合城市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二、突出普法重点,推动法治宣传精准发力
5.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讲法治、当表率”主题活动,突出“关键少数”。局党委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年度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各级党组织参照局党委要求开展学法活动。全面推行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讲座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学法考试、学法档案等制度。
6.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突出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的规定。局直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坚持用制度推进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要根据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制定学法计划,在局安排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的同时,着重加强本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7.做好农民工普法工作,突出重点人群。继续深化“百个工地百堂课、万名民工享安全”系列宣讲活动,积极拓展 “双月大讲堂”、“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活动。结合行业特色,大力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推行 “菜单式、体检式”法律服务,突出服务效能。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加强企业需求研判,研发企业普法菜单,实施精准普法;强化普法活动与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的融合,提高普法针对性。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网络普法直通车,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坚持德法并举,打造法治宣传特色亮点
9.加大法治文化研究力度。根据《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谋划住建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布局、载体、内容等,为法治文化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务基础。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文化展示等活动。
10.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络平台建设。在“慧通住建”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局属各单位及相关处室要做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更新和政策解读工作,并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平台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加强机制建设,推动法治宣传落地见效
11.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考核要求。对照 “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根据 “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的相关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局系统“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和全面迎接市“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
1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连贯性,明确局属单位及相关处室的普法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保障。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将法律知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各单位和处室要严格落实《市住建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年底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3.健全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每季度形成一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做好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参加全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载体,面向社会开展案例宣传,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进一步提高以案释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优化整合力量,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
14.加强普法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我局“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体系,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统筹部署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普法效能。
15.加快普法专业队伍建设。按照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加快局系统普法专业型、骨干型、技能型“三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组织普法骨干参加市级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附件:
2018年市住建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责任单位、部门 |
备注 |
| 1 |
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组织法律知识讲座 |
全年 |
法规处、宣教处 |
|
| 2 |
“以案释法”执法典型案例 |
全年 |
城建监察支队 |
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 |
| 3 |
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任职晋升法律知识测试 |
全年 |
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
|
| 4 |
5·12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 |
5月 |
抗震办、白蚁所 |
|
| 5 |
5·15节水宣传周 |
6月 |
给排水管理处 |
|
| 6 |
安全生产月法律宣传活动 |
6月 |
质安处、建管处 |
|
| 7 |
落实“七五”普法中期考核 |
6月 |
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 8 |
组织参加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
7月 |
法规处 |
|
| 9 |
7—9月“百个工地百堂课,万名民工享安全”活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
7月-9月 |
建管处 |
适时调整活动时间 |
| 10 |
《镇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宣传工作 |
8月 |
绿化处 |
|
| 11 |
质量月法治宣传活动 |
9月 |
质监站 |
|
| 12 |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
10月 |
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活动主题及内容待定 |
| 13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
全年 |
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依据《市住建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
| 14 |
送法进社区 |
11月 |
物业管理处 |
|
| 15 |
燃气宣传进家庭 |
11月 |
燃气办 |
|
| 16 |
组织参加全市“12.4”全市法制宣传日活动 |
12月 |
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法规处牵头,具体参加单位另行通知 |
| 17 |
宪法宣誓活动 |
12月 |
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法规处牵头 |
| 18 |
案卷点评 |
12月 |
行政服务处、城建监察支队 |
法规处牵头 |
| 19 |
组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加全市法律知识考试 |
12月 |
法规处 |
|
| 20 |
做好《法治周刊》稿件报送工作 |
全年 |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处室 |
见《关于报送<法治周刊>稿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