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住建局,丹徒新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的部署安排,为防止海砂进入建筑工地,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工地海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017年12月25日
全市建筑工地海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防止海砂进入建筑工地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52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紧开展建筑工地海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使用海砂行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各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住建部门以及市质监站组织本区域范围内检查,从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严把建筑材料检测关入手,杜绝海砂进入施工现场。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8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建筑工地海砂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各质监机构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请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全数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海砂作为原材料。
(三)请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要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使用海砂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