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吸取我省近期发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将安全稳定工作做早、做实、做细、做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盛夏高温季节,物业管理区域内易发生火灾、车辆自燃、用电事故等安全事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工作要求
1. 明确排查整治范围。主要涉及影响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各类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消防系统(消防管网、灭火器、消火栓、应急指示灯装置、消防通道、阀门、水泵接合器等)。
(2)电梯(对讲系统、轿厢平层、应急装置、电梯机房等)。
(3)企业自管区域(企业自配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
(4)窨井盖、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其他通信设施井盖等。
(5)装修垃圾按要求堆放。
(6)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
2. 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服务的住宅小区要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要设施设备,要与维保单位明确责任。同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引导进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主干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针对住宅小区内可能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各种安全事故,要加大巡视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 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对所服务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宣传力度,要利用小区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小区内广大业主树立安全意识。同时,要完善本住宅小区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队伍建设,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各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督促本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到位的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