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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论证专家库的通知

2017/05/18 1.3w 阅读 541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安监站,市土木建筑学会,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技术人才的资源优势,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664号)有关规定,决定建立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分为深基坑、模架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含结构设计、施工等)和其他类(起重吊装、拆除、顶管、幕墙安装等)四个专业组。

二、推荐人员范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人员。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学术严谨,热心本专业工作;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者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无一、二级划分的,以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为准);

(三)参加过建筑安全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论证,建筑工程类应急抢险及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实际工作15年以上(装配式建筑施工类别除外);

(五)推荐专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赴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六)能够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参加市住建局组织或交办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抢险、技术交流、培训授课等工作。

发达地区及周边城市从事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也可视情况申报。

四、申请办法

(一)个人自愿申请
申请人根据本人自身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可按照专家库组成申请参加一到两项专业组,同时需注明本人擅长的各子专业。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1、《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或获奖证明材料;
 4、其它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件、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交付审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单位推荐
申请推荐专家库专家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归口汇总单位。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品德、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一名专家最多申报两个专业类别。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市安监站、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市区专家的申报汇总工作,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单位专家的申报汇总工作。各单位在初步审核后于7月15日前将汇总名单报送镇江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定后,将公布符合条件的专家库名单。

联系人:

镇江市住建局,王晓文,电话:85589811。

镇江市土木建筑学会,褚桂馨,电话:84427677。

镇江市建管处,钟国荣,电话:86090008。

丹阳市住建局,葛雅林,电话:86500491。

句容市住建局,赵坤,电话:85090068。

扬中市住建局,郭玉明,电话:88336656。

丹徒区住建局,钱辉,电话:88991667。

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何耀,电话:81989105。

附件下载

2017年5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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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