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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02/26 1.6w 阅读 311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各在建施工工地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后复工工作。节后复工阶段历来是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充分认清做好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复工检查制度,扎实抓好复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二、开展节后复工检查。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和投入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保障工作,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抓早、抓细、抓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要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严格落实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制度。三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是否安全有效,职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五是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洞口临边、防护棚等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篷盖密闭,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等。

三、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针对节后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的特点,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是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上岗作业。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施工工地节后复工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为:一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在岗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不到岗的,不准予复工;二是参建各方节后复工自查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状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隐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辖市(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将节后复工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3月15日前报镇江市住建局质安处,市住建局将于3月下旬进行专项督查。

联系人:王晓文;联系电话:85589811;电子邮箱:wxw9811@qq.com。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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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