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住建局、丹徒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商品房供应情况,合理调控商品房上市节奏,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现将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住建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摸底,并形成书面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表和2017~2018年商品房预售计划汇总表,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时,各辖市住建局要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各开发项目基础数据,每季度末汇总一次(内容按照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表填报),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二、市区各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合理编制2017~2018年商品房预售计划,填报市区商品房预售申报计划表,同时,填写所开发项目统计表,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丹徒区、大港片区、丁卯片区预售申报计划表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表分别报送至丹徒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汇总上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数据报送工作,认真填写,严肃对待,不得随意编造数据和计划,及时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张世顺,联系电话:85581827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