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为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员、电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竞〔2017〕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镇江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职工培训教育技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镇江市物业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镇江市京口区厚德职业培训学校
二、竞赛项目和内容
(一)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1. 竞赛工种:物业管理员
2. 竞赛内容: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占70%。
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含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不同业态物业管理的技术技能。
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包括实操知识抢答(占20%)、案例分析(占20%)和个人主题演讲(占30%)三种形式,考核为现场实地比赛。
(二)电工职业技能竞赛
1. 竞赛工种:电工
2. 竞赛内容
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由组委会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含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承接查验,以及物业管理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电工相关技术技能。实际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地比赛的办法,时间为120分钟。
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三)竞赛命题。以国家相关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命题。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参赛对象条件和要求
1. 凡年满18周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 报名物业管理员竞赛的,报名人员应为正在物业管理项目现场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下职务的管理人员。
3. 报名电工竞赛的,报名人员应具有“中低压电工维修证”或相关证书。
4. 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参赛。
5. 物业服务企业总公司注册地不在镇江市行政区划内的人员在总公司注册地报名参加同类竞赛。
(二)推荐名额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个工种推荐5名选手参赛。
(三)报名办法
1. 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向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名参赛。
2.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承办单位报送参赛选手名单。
四、竞赛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15日: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选拔推荐参赛选手;
(二)2017年2月17日: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裁判候选人和参赛选手名单;
(三)2017年2月22日:裁判员和参赛人员赛前前培训、
(四)2017年2月26日:举办技能竞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决赛表彰奖励
(一)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第一名的选手,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并推荐参加江苏省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4-10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报请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授予“镇江市住建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电工职业技能竞赛
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第一名的选手,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并推荐参加江苏省物业管理行业电工职业技能竞赛,理论、实操考核双合格且总分4-10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报请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授予“镇江市住建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双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奖项。组委会将对优秀的决赛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费用
1. 参赛人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赛前培训费及报名费500元/人。(镇江市京口区厚德职业培训学校收取)
七、相关要求
1. 本次竞赛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参赛选手要综合素质强,技术能力硬,中途不得退赛。竞赛获前3名的选手,不参加江苏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员、行业电工职业技能竞赛的,将取消市级荣誉称号。
八、联系方式
镇江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孙宁
电 话:0511-85580195、13656131317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