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公文公开公文公开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2016/09/17 1.5w 阅读 114 点赞

镇建党〔2016〕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市拆迁办党总支、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的通知》

2016年9月18日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文件

镇组通〔2016〕59号

★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

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镇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提高党员日常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建立党员讲学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搭建讲学平台,推动党员将学习过程与学习思考、成果分享紧密结合,促使每名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学习情况、分享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强化党支部存在感,活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学习教育效果。

二、基本要求

1. 平台名称。以“党员讲学平台”为统一名称。各单位党组织已有的“每月一讲”“处长论坛”“周末学堂”“微型党课大家讲”等平台可作为“党员讲学平台”的子栏目,采用“党员讲学平台·XXXX”的形式。

2. 讲学内容。应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需必备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等方面知识,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等开展讲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重点围绕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讲学。

3. 开展形式。应结合落实“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以党支部为主体、也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开展,组织党员走上讲台,谈见解、话心得,晒才干、展风采。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每名党员每年至少登台讲学1次及以上。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文化素质偏低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三、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落实保障措施,浓厚讲学氛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讲学平台作用,推动党员真学深学;各级督导组要把党员讲学平台运行情况纳入督导范围,督促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讲学情况列入“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指标,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健全党员讲学常态长效机制。

市委组织部将在基层党组织中推广使用党员讲学平台统一标识,并适时开展“十佳党员讲学平台”的评选活动。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