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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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B0063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19 1.0w 阅读 434 点赞


夏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近年来,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无障碍宣传不到位、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不规范等问题,需要下一步着力推动解决。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无障碍设计审查监管。全面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对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加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等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审查把关。同时加强对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结合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等检查,对新建项目落实无障碍设计等相关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有序推进无障碍环境整治。对已建成的道路设施存在无障碍设施不足或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专项立项改造,分步实施到位,使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日趋完善,充分发挥其功用,满足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需要。 2021年,市城管局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维修总面积约4100平方米,改造缘石坡道近百处。扎实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改造方案。通过改造进出通道、加装电梯、增设扶手等设施,方便老年人、残疾人日常出行,切实提升居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增强老年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现有无障碍通道的巡查力度,对松动、破损、凸凹不平和存在隐患的无障碍设施及时维修,确保畅通。加强对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随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执法力度,对共享单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问题进行严格执法,依法打击“损毁盲道”、“私设地桩地锁”等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有效使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将无障碍工作要求纳入市级文明系列单位测评体系,明确“向服务对象开放的公共空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四是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近年来,市委宣传部多次组织媒体对我市各地各部门帮助解决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进展进行报道,推出《实施无障碍改造,精选就业项目,完善托养体系》《京口区残联连续三年进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江苏丹阳:精准助残为残疾人托起“稳稳的幸福”》等多篇媒体报道,取得了不错反响。我们将继续统筹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全媒体,创作推出正能量、接地气、传得开的新媒体作品,加强对我市相关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宣传,配合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等;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户外大屏、公交站台等播放公益宣传标语,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提高市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做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把无障碍环境示范创建工作列入美丽宜居城市创建考核中,作为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部门多、内容多、难度大,必须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各地排查现有公共建筑、道路、交通出行等方面的缺项,积极做好创建工作,梳理总结创建工作经验,针对创建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持续加以提升,为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起到引导示范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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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