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业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不高、开发建设遗留了大量质量问题、业主消费观念需要提升,这些问题造成当前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影响了住宅小区的和谐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前期开发房屋质量问题突出,住宅小区房屋质量问题突出,建设标准普遍不高。主要方面存在外墙脱落、渗水漏水、地面起砂、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问题较大。不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的责任和矛盾转嫁到物业服务企业,成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2. 一方面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调价机制没有形成,物业服务费长期偏低。另一方面业主购买物业服务意识不强,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偏低,物业服务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矛盾不断增多,服务和收费陷入恶性循环。
3.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粗放,从业人员年龄偏大、素质不高,不按合同约定服务,侵害业主利益现象屡见不鲜。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管理水平不高、设施设备维保维护不到位、公共部位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毁绿种菜、毁绿停车、飞线充电等“老大难”问题屡见不鲜。尤其是物业服务费用公开公示透明度不高,不按合同履约损害业主利益现象经常发生。
4. 部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缺位”,各职能部门职责界定相对模糊,在综合执法进小区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组织协调还不够有力,存在相互推诿、相互观望的现象。属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管理手段不多,缺少有效抓手,责大权小、监管有盲区、对接有缝隙。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物业管理监管工作:
1. 对《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开展评估工作,适时推动物业管理立法工作,夯实物业管理制度基础。会同发改部门修订镇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2. 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加强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推进物业行业发展。
3. 由司法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纠纷化解网络,一方面,加强物业调委会建设,聘请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民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另一方面将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作为市(区)、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现场授课、旁听庭审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有力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4. 由我局会同市普法办、市发改委等单位开展物业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普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另外,我局也将深入开展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5. 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推进市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市财政专项奖补经费引领作用,强化问题整改,提升管理水平。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我局定期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情况、收费等级、收费标准、收费开支等内容进行抽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