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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12—代0053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采购主要内容: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改革、完善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机制,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重整审批体系、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创建成镇江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体系。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述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改革、完善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机制,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重整审批体系、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创建成镇江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旨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理清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链,规范部门在联合审批办理中的行为,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大幅精简申报材料。 1、从长远来看,平台立足于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有业务类型,摸清核准类、审批类、备案类项目的所有审批程序,规范梳理各类型项目审批链条中所覆盖的所有事项。在项目统一登记时,通过项目情形的判定与选择,确认联合审批业务链的后续走向。 2、通过梳理前后置关系、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新转变。 3、遵循“统一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建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建设项目审批全程信息化。 二、总体设计要求 2.1、总体设计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 加强统筹协调,理顺体制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精简措施,鼓励审批创新,构建工程建设审批新模式。 2、坚持需求导向 充分尊重项目企业、专家人员等用户需求,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3、坚持开放共享 以互动开放包容的理念积极构建“互联网+项目审批”,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政府服务新模式。 4、坚持融合创新 对既有政务服务平台资源、信息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创新,搭建政府部门与项目企业、专业人员沟通的新平台,提高为企业、人员服务的效率。 2.2、总体框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要求,提供平台总体架构设计,并加以说明。 三、总体技术要求 3.1、标准规范要求 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电子政务工程首先应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其次要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现有法律、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规范。三是参考江苏省、镇江市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四是基于信息化建设的具体需要,补充和完善地方电子政务标准,用于规范将来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的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和后期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2、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 供应商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的、自主开发的技术和产品,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平台应用的成功经验和实施案例。不允许在实施过程中作试验性开发或产品试用,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防范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3 号)等文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今年“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审批系统建设是关系到改革工作能否落地的决定性因素。按照国务院要求,全国所有城市年底前应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并于省、国家系统互联互通。 1、建设方要求严格执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J78号),本项目必须在2019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选择已经稳定运行的同等系统的开发商才能按期保质实施完成。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8) 33号),南京作为省内唯一试点城市,已建成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稳定运行,建设方认为其改革方案在我省具有更强的示范性。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供应商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建设方要求严格执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J78号),本项目必须在2019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选择已经稳定运行的同等系统的开发商才能按期保质实施完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8) 33号),南京作为省内唯一试点城市,已建成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稳定运行,建设方认为其改革方案在我省具有更强的示范性。 综上,本项目建设选择南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承建商,在目前客观条件下,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釆购的情形”。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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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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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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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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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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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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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 |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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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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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宇峰 |
镇江市工信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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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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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玉 |
镇江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
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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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的期限: 2019年12月17日16:37至2019年12月24日16:37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泓 联系电话:13913441571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511-85026390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徐志伟 联系电话:0511-84403270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山路66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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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12/17 1.8w 阅读 45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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