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清:
我局于2025年11月27日做出《违法行为通知书》(镇交路执〔2025〕1104号),并于2025年11月28日依据你签订的《送达信息确认书》上的通信地址向你邮寄送达该份《违法行为通知书》(镇交路执〔2025〕1104号),该邮件因“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邮政退回。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镇交路执〔2025〕1104号),且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上你,致使《违法行为通知书》(镇交路执〔2025〕1104号)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镇交路执〔2025〕1104号)。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 0511-81981928
邮编: 212000
联系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黄山东路18号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