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对教练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具体车牌号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公示期内,清单中所列的教练车所有人驾培机构主动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511-80828053)。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对教练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具体车牌号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公示期内,清单中所列的教练车所有人驾培机构主动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511-80828053)。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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