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市政工地和散货码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环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以及现场核查,现对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两个符合豁免要求的渣土处置工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共计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成峰,联系电话:0511-80828085,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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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地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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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CQ1标取土场-万科南1、2、3、4号地块 |
312国道346国道宁镇段改扩建工程现场指挥部 |
江苏泰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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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CQ2标取土场-环山路3、4号地块 |
江苏泰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路桥集团公司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