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渣土处置工地的公示

2023/12/07 4.8k 阅读 508 点赞

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市政工地和散货码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环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以及现场核查,现对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两个符合豁免要求的渣土处置工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共计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成峰,联系电话:0511-80828085,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公示名单

序号

工地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备注

1

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CQ1标取土场-万科南1、2、3、4号地块

312国道346国道宁镇段改扩建工程现场指挥部

江苏泰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CQ2标取土场-环山路3、4号地块

江苏泰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路桥集团公司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