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货运车辆入镇后的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物资运输畅通,现将货车来镇返镇预约登记、交通查验和闭环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流程
货主应提前1天做好以下预约工作:
1. 填写《镇江市货运车辆入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包括驾乘人员(含所有同行人员)、车辆基本信息,计划进入的高速公路或国省干线查验点、装卸地地址、车辆运输路线,是否即来即走、留镇地址、返回时间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装卸地街道(乡镇)审核。
2. 签订《镇江市货运车辆入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装卸地街道(乡镇)审核,承诺服从安排,确保车辆入镇后按照指定线路运输、指定地点装卸,落实司机不下车及属地管控等措施。
3. 街道(乡镇)会同本地工信、商务等部门对《申请表》和《承诺书》进行审核。若同意接收,则加盖公章、留存承诺书、发还申请表。
二、现场查验流程
1. 货主在取得加盖属地公章的《申请表》后,及时告知货车司机按计划时间和线路,从《申请表》上的入镇查验点入镇。
2. 货车司机按计划抵镇后,货主需按照属地要求,提前派员携《申请表》到交通查验点现场等待接车。
对中高风险地区轨迹车辆,在货主(或代表)接车的基础上,属地(或代表)也应派员现场接车,做到“双接双监督”。
3.《申请表》经现场查验人员查验后,对货车驾驶员进行现场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并对《申请表》拍照推送“镇合意”APP;货车司机完成查验程序后,由货主现场办理交接手续,放行车辆。
4. 车辆进入镇江后,街道(乡镇)监督货主做好入镇司机的闭环管理、车辆消杀、即装(卸)即走等工作,需留镇的,街道(乡镇)按照“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2号通告”安排,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5. 对未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的来镇货车,由交通查验人员引导车辆至查验区,现场联系所在街道(乡镇)办理,依次等候查验。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