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大港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提出增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拟准予增加“危险货物运输(9类、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1、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或品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4类2项,4类3项,5类1项,5类2项,6类1项,8类,9类,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
2、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13台半挂牵引车,6台集装箱半挂车,3台罐式货车,8台罐式半挂车,2台普通货车。
3、运输性质:经营性;
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北山路16号;
5、停车场地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南雩山北麓。
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4日至2月10日。经公示如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对符合经营条件的,予以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将不予许可,并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监督投诉电话:0511-80828033
特此公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