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码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的公示

2021/01/11 1.4w 阅读 413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市政工地和散货码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环发〔2020〕2号)文件要求,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了市生态环境局、江苏大学技术专家,对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码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请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码头具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条件,同意豁免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共计7天,如有异议,请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80828058,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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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