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含油污水和残油废油是船舶营运中伴生的含油类污染物,一旦违规直排,会直接破坏水体生态,危害水生生物生存、污染水源环境。3月27日,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镇江海事局、镇江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在大沙海事处辖区开展船舶含油类污染物专项检查行动,以部门联动、政企共治的创新模式,全方位筑牢长江及内河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行动中,交通、海事、生态三部门联合邀请辖区具备船舶含油类污染物接收转运资质和处置能力的船舶、港口企业代表,详细解读船舶含油类污染物全流程监管的政策要求,明确船舶、船员、航运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港口企业、船舶含油污染物处置单位在各环节中的规范性做法,逐一解答企业实操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动各方凝聚生态共治共识。
随后,三部门联合执法组乘坐海巡艇深入辖区码头、锚地等重点水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向船员讲解船舶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讲明违规排放含油类污染物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耐心答疑解惑,引导各方主动落实环保责任、规范作业流程。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活动,向港口管理人员和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的船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册。
本次专项行动结合镇江港区特点,一方面通过政企座谈打通了船舶含油类污染物接收在实操中的堵点,压实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执法规范了全流程作业秩序,补齐了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短板,实现了宣传引导、规范指导、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市交通执法支队港航执法管理科科长徐喆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海事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联合监管机制,抓实抓细辖区港口企业和内河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工作,以严管严控守护碧水清波,为绿色水运高质量发展、生态镇江建设筑牢坚实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