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

关于《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评选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2023/07/03 1.1w 阅读 321 点赞

一、出台《细则》的背景

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是镇江市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等)的最高奖。自2010年以来,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出台了《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镇政建[2010]90号)、《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镇政建〔2017〕47号),文件明确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的评选工作由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经走访省内外兄弟市,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及淮安市等,近几年陆续将建设工程中的交通工程划分出来由市交通运输局单独评选、住建交通联合发文表彰的形式进行评选。受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与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沟通协商,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将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工程)的评选工作交由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二、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上位文件要求,规范评审程序。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规范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评选活动,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交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苏交规〔2022〕2号)、《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镇政建〔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升交通建设企业士气,形成你追我赶氛围。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争先创优,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节约、环保意识,全面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绿色化、信息化水平,优中选优,鼓励先进,打造优质高效的工程建设氛围。

三、起草过程

为扎实开展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评选工作,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受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承担具体工作。

2022年5月、2022年11月,学会相关人员先后走访了苏州市、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学习了解两个兄弟市的具体做法,并听取了其宝贵意见。

根据《江苏省交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苏交规〔2022〕2号)、《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镇政建〔2017〕47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12月拟定了《镇江市“金山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细则(试行)》(讨论稿)。

2021年2月-3月、2023年3月-4月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处牵头先后多次组织市公路、港航、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江苏润通项目管理公司、镇江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镇江市路桥工程总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等进行讨论,充分采纳其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了《镇江市“金山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细则(试行)》(送审稿) 。

2023年4月-5月,先后两次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细则情况,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

2023年7月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以下简称《细则》)。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六章二十条。一是明确了工作机制。《细则》明确由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委托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在评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处会同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二是规定了申报范围。申报范围包括公路、水运、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可以独立项目申报,也可以某一合同段的形式申报。三是界定了申报条件。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市域范围内的、通过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且质量达优良的交通建设工程。四是确定了规模标准。参照省厅及兄弟市(县)的规定,结合镇江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项目的规模进行的分类细化。五是细化了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核查评审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六是规定了核查评审程序。评审包括申报资料的审查、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评审及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

1.奖项名称。镇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奖项名称为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奖项为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苏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的奖项为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后,《细则》第二条明确本奖项名称为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

2、评审周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镇江市住建局的评审周期为每年评审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学会的评审周期为每两年一次,结合镇江实际,《细则》第五条明确“金山杯”的评审周期为每两年评审一次。

3、申报条件及规模。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镇江实际,《细则》第六条、第七条分别规定了项目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不同专业的规模标准。

4、申报对象。省交通运输厅的评审对象是独立项目,镇江市住建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学会的评审对象既可以是独立的项目也可以是项目中的某一合同段。考虑到我市建设项目数量有限《细则》第八条明确申报对象既可以是独立的项目也可以是项目中的某一合同段。

5、评审程序。《细则》第十二至第十七条从评审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办公室设立、评审专家组成以及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评审、审定及公示等流程予以明确。

6、表彰与奖励。为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细则》第十八条明确获得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交通工程)称号的项目申报单位、主要参建单位颁发“金山杯”、主要参加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其主要参加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中、高级职称的申报;获得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荣誉称号的独立项目申报,可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优质工程评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