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新区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
今年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再掀普法新高潮,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现就组织开展交通五月“法治宣传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立足交通运输主责主业,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
有效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双胜利”营造坚实法治环境。
二、普法重点
1、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以及关于复工复产的最新政策,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2、宣传禁止违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规定和典型违法案件。大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强违法运输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件的解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宣传《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水路运输条例》《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等交通系统法规规章,提高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率,提升全社会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
三、普法方式
(一)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线上普法
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及时推送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运用知识问答、微视频、图解、动漫等适合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发布、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二)依托服务窗口实施普法全屏计划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利用公共运输工具、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法律法规和小常识。
(三)将普法融入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日常监管重点,采取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宣传折页、以案释法讲座等形式、将执法现场变为普法现场,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通过生动直观的形式,让人民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公平正义。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安排。在开展五月普法宣传工作中,要认真谋划、方式得当,服从上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不得开展人员聚集式宣传活动,重点运用非接触形式宣传。宣传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宣传活动和宣传人员的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宣传报道,要主动与各单位扎口科室沟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宣传报道要求,做好防疫相关普法宣传稿件审核工作。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当地主要媒体的协调联动,创设宣传载体,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交通普法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应。
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系统年度考核。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普法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收集普法工作举措,信息及有关线索及时报局法规处,每单位不少于2条。
联系人:崔沈文、赵立立,联系电话:84424553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7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