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市委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信息工作的意见》(镇办发〔2018〕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完成年度市委信息考核任务,同时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范围
各处室
二、考评目标
1.各处室原则上每周编辑2条信息送至局办公室。
2.根据市委办信息考核目标进行细化分解,2018年9-11月,办公室、综计处、综运处、港口处被采用不少于4条,铁路处、建设处、口岸处、安全监督处、科技信息处、组织人事处被采用不少于3条,航空处、港政执法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被采用不少于2条,其他处室被采用不少于1条。
3.建立政务信息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年初根据市委信息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将各处室目标任务以通知形式印发。信息工作的考核时段为上年度12月-本年度11月。
三、计分办法
以通过局办公室报送市委办的信息为准,按照被市级以上采用量来计分。计分按照市委办采用、省委办采用、中央办公厅采用、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加分情况,给各处室相应加分。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四、考评方式
1.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将各处室信息报送及积分情况进行通报。
2.年底依据全年累计计分及信息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各处室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送问题建议、民情民意、舆情等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
2.请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加入镇江交通政务信息QQ工作群(群号:374730770),具体负责信息搜集报送工作。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