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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内河常见海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基准(2018)

2018/09/03 1.6w 阅读 467 点赞

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内河常见海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基准(2018)

序号

具体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

法定处罚标准

减轻处罚裁量基准(单船)

200GT以下

200-300GT

300-400GT

400-500GT

500-600GT

600-1000GT

1000GT以上

1

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元

800元

1500元

3000元

5000元

2

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或者超定额运输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800元

1200元

2000元

2500元

3000元

4000元

8000元

3

船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50元

500元

750

1500

3000元

4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800元

2000元

4000

6000元

10000元

5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元

800元

1500元

1600元

1800元

3000元

4000元

6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

船员(包括值班水手或者值班机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00元

300元

500

600元

800元

船长(驾驶员)或高等级船员

500元

600元

800

1000元

1500元

聘用单位

1500元

3000元

5000

6000元

18000元

7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00

1200

1500

2000元

3000元

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内河常见海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基准(2018)

序号

具体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

法定处罚标准

减轻处罚裁量基准(船队)

主机功率

150KW以下

150-300KW

300-500KW

1

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000元

1500元

3000元

2

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或者超定额运输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0元

3000元

4000元

3

船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50元

1000元

3000元

4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0元

3000元

5000元

5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000元

4500元

6000元

6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00

1500

2000元

7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船舶吃水

2.8-2.9米

2.9米及以上

3000元

4000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