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口岸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拟订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
业体制改革,管理和协调本地区的海、陆、空口岸工作,负责全
市长江、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统一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
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口岸开放、
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城市地铁、轨道交通、通用航空
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
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对全市交通
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监督辖区内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和
改造,参与拟开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
(四)指导口岸检查检验机关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全市电子
口岸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违反口
岸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监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市场。协调镇江
口岸的外贸运输和出入境旅客运输工作。负责口岸外贸运输市场
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和口岸代理市场的准入工作。
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交通运输枢纽、交通物
流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路政、运政、航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
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全市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
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港口环保监管。
(七)拟订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协调并参与
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
交通运输内部审计工作。征收和代征涉港国家行政性收费。监管
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
(八)拟订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
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
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
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监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负责长江港口危险
货物作业资质认定。指导全市开放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承担并指
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十)负责本地区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口岸开放水域内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验收和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全市航
空产业发展,依法对通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镇江口岸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
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处、综合计划处、建设处、综合运输处、铁路处、港口处、口岸处、港政执法处、航空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与其合署办公,挂“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处”牌子)、安全监督处、科技信息处、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挂“老干部处”牌子)宣传教育处。另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人武部(与交通战备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会、团委、机关党委(挂“口岸机关党委”牌子)。
下属单位:镇江市公路管理处、镇江市航道管理处、镇江市运输管理处、镇江市地方海事局、镇江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新区分局、镇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镇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镇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镇江市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服务中心、镇江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1. 完成交通投资90亿元,交通投资增速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2. 加快推进“江海河联动、港产城融合”十大行动计划,着力做大做强镇江港;
3. 继续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绿色交通试点城市两个国家级试点建设,提升宜行宜运能力;
4. 全面启动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打通镇江至辖市快速通道;
5. 初步形成铁公水“三枢纽”城市综合交通网络;
6. 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公交出行分担率达24.5%。
四、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443.5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减少 43.28 万元,减少 0.79%。
(一)收入预算总计5443.57万元。包括:
1.预算资金收入预算 54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3.28万元,减少0.79 %。
2.非税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
3.转移性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5443.57 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
1、交通运输支出5296.2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47.32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58.2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88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休假补贴列入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国标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561.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8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零基预算编制原则取消一次性项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5443.57万元,其中:
预算资金收入 5443.57 万元,占 100 %;
非税资金收入 0万元,占 0 %;
转移性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5443.5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882.23万元,占 34.6 %;
项目支出 3561.34万元,占 65.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443.57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3.28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443.57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3.28 万元。
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5296.25万元
公路水路运输5296.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82.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1.3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47.32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147.3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58.26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882.2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36.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6.71万元;津贴补贴43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8.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52万元;离休费48.8万元;退休费491.35万元;生活补助1.77万元;医疗费33.1万元;奖励金1.28万元;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58.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45.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万元;咨询费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出国出境费用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14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工会经费8.43万元;福利费3.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443.57 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
1、交通运输支出5296.25万元
公路水路运输5296.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82.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1.3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47.32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147.3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58.2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882.2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36.88 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26.71万元;津贴补贴43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8.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52万元;离休费48.8万元;退休费491.35万元;生活补助1.77万元;医疗费33.1万元;奖励金1.28万元;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58.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45.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万元;咨询费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出国出境费用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14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工会经费8.43万元;福利费3.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45.34 万元,比2016年减少 36.08 万元,降低 19.89 %。具体情况如下:机关工作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1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4.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口径调整,由统一编制改为单位自行编制列入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6.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6.6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车改革,单位只保留应急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6 万元,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定额标准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32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33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系统内干部赴院校参加教育培训。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98.41万元。其中:
一、货物类:通用设备0.81万元;
打印设备(集中采购协议供货)
二、服务类;97.6万元
1、商务服务:印刷费3万元;
(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供货)
2、物业管理服务:90万元;(集中采购协议供货)
3、维修和保养服务:4.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供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经费拨款、办案经费补助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其他收入。
四、非税资金: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五、转移性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办案补助和其他等结余结转资金。
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交通局预算公开表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