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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08/05 1.2w 阅读 468 点赞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百姓,是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的作风建设,规范基层站所的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根据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四项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现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服务规范、办事公正、管理严格、廉洁自律、业绩突出、群众满意”为总标准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组织群众评议,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树立交通运输基层站所“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为率先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对象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队。

三、创建内容

(一)公开透明。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文明规范执法,科学有效管理。

(三)优质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服务设施,工作环境整洁,执法站所外观标准化建设达标。

(四)勤政廉政。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业绩显著。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业)行为规范,廉洁奉公。

(五)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受理、整改、反馈等机制基本建立。

四、活动组织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直属有关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所属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统筹指导辖市、区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工作;局直属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系统基层站所的创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份)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要围绕创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或意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动员部署,提高创建认识,明确创建任务,确保应创尽创。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份)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便民举措,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组织群众评议。各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应从履行职责、队伍建设、便民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向评议代表报告创建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如地方有关部门已组织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开展群众评议的,可直接应用其评议结果,不再重复组织评议。三是落实整改提高。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针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开。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份)

一是开展自评。参加创建的各基层站所对照创建要求开展自评,于8月20日前向辖市区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自评报告。符合申报条件的,向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市直所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在公共场所公示一周,9月1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样本见附件3)。二是分级验收。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对申报的创建站所进行考核验收。三是推荐上报。根据省厅确定的名额,市交通运输局按2:1择优向省厅推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对象。四是组织抽查。市局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择优推荐上报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对象进行检查复核。同时配合省厅组织厅属行业管理局对推荐上报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对象进行抽查。

(四)总结命名阶段(10月份)

市、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可适时分别命名表彰一批市、辖市区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厅于10月份命名表彰一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对被评为各级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是直接面向广大群众的窗口单位,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基层站所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突出重点,评改结合。要把创建工作与评议工作相结合,把创建工作与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相结合,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基层站所深入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对不重视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基层站所,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狠抓问题整改,推进基层站所作风建设。

(三)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统筹指导,直属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组织交流经验,开展督促检查,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要注意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逐步实现“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

(四)培树典型,强化宣传。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注重发掘创建过程中在服务人民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报道,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认知度,凝聚正能量,形成影响力,为实现在评议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争先进位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 系 人:周明煦    联系电话:84424423(传真)

电子邮箱:jszjzmx@126.com

附件:

1.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队基本情况统计表

2.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3.“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公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2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创建办、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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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