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厅港口局《关于“十二五”(2013—2015)江苏省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港务[2013]2号),加快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促进港口转型升级,结合镇江内河港口实际,特制定《镇江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镇江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方案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7月26日
抄送:省厅港口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镇江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部省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江苏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促进港口转型升级,依据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推进实施方案》、《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等,结合镇江内河港口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行业指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政策引导、督查考核、行业指导和宣传推介,以我市内河主要港口为重点,以大宗散货为核心,加快已建码头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强化新建码头项目节能减排源头控制,鼓励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有效降低全市内河港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促进港口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节能环保的技术、设备、工艺在内河港口推广应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能力明显增强,港口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统计监测体系、考核管理制度等基本建立,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8%,生产单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1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全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峰林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总工
副组长:管小牧 镇江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符 明 镇江市航道管理处处长
赵永富 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 员:欧建华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处处长
汤 雪 镇江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张卫东 镇江市航道管理处副处长
王宏华 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陈志平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德平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祝明伦 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映红 丹徒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刁华伟 京口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港口处,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工作。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相应成立本地区内河港口节能减排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结合辖区内河港口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
以港口装卸作业机械油改电、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节能光源应用、能源自动化管理和智能调度系统应用等为重点,以试点应用为手段,加快港口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高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水平。
加快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积极推进杂货码头轮胎式起重机油改电。
加快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以新购与改造相结合,加快LNG等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显著提高清洁能源汽车在全市内河港口水平运输中的应用比例。
加快绿色照明系统推广应用。加快LED等绿色照明系统在港口堆场推广应用,有效降低场地照明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加快能源自动化管理和智能调度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推动港口节能减排。
加快其他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港口提供照明和生产生活用能。鼓励加强势能回馈、防尘料斗、污水综合处理等节能减排技术在港口推广应用。
(二)提高新建码头节能环保水平
严格加强新建港口节能减排把关、提高新建港口项目节能环保水平。加强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阶段节能环保的各项要求,对节能环保程序不齐全或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开工建设或竣工验收。鼓励港口企业优先采用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与工艺,切实提高港口新建项目的节能环保水平。
(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建立内河港口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各辖市区交通运输要高度重视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建立港口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协调,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保障港口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
建立港口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做好全省港口企业能耗和排放情况调查工作,摸清全市内河港口企业能耗排放基本情况。配合省厅港口局做好全省港口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节能减排统计与分析制度和港口节能减排监测制度。
建立港口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全市内河港口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内河港口企业开展港口企业节能减排交流,总结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交流工作经验。加大对港口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专家讲座、节能减排技能竞赛等方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