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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05/08 1.4w 阅读 353 点赞

市直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暨创建示范点的实施意见》(镇预〔2013〕1号)要求,经研究,制定《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3年5月8日

抄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交通代管及改制企业单位

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关文件精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意见》,深入推进交通系统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依据《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暨创建示范点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组织人员充分论证完善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科学运行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方位防控体系,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本次查控专项的任务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镇发【2010】20号文《关于全面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精神,在执行局党委发【2009】20号和【2010】37号文关于交通重要权力节点和工程建设项目权力关键节点监控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本单位的制度事项,逐项确认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标准、目标以及相应责任;围绕管人、管钱、管物和管事的关键环节,分析、排查、识别权力风险点;组织领导、职工代表以及专家论证完善管理、教育、监督等各项防控制度,全力打造“防范技术综合运用、防范时空无缝对接、防控目标适时跟踪、防控环节全面覆盖”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通过查控专项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优化权力配置,做到理清权力界限,明确权力职能,理顺权力衔接,优化运行路径,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权力配置框架;二是进一步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按照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分类,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事项制度、程度和措施,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提高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积极探索导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实现对权力运行信息全程电子化运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制定完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积极引入电子监察技术,随时掌握有关权力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着力构建在内控中规范、阳光下运行、网络上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监控体系。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职信息联络员,加强信息沟通。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查控专项工作需要进行适时通报。各单位一把手为“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查控工作负总责,并要认真排查好自身的风险点,切实起到表率作用。

四、工作方法及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局和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明确本次专项工作的目的、内容、意义和要求,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和畏难消极情绪,增强干部职工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活动,让干部职工认识到职务犯罪危险点存在的必然性和可控性,提高防范意识。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5月)

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在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认真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权力风险点,制定完善详细的防控措施、落实方案,确保查控专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于5月28日前做好局机关和市直有关单位向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镇江市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示范点”工作。

第三阶段:查摆与分析阶段(2013年6月)

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交通预防职务犯罪风险排查表》的内容,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多途径、多层次、分步骤地认真查找本单位、本处室、本岗位存在的职务犯罪的风险点,做到排查要细,列的要全,议的要透,析的要深。一是认真剖析发生在本行业、系统单位及各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着重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排查本单位、本处室、本岗位中是否存在相同或相近的危险点。二是根据检查考核、审计监察、来信来访、干部评价、举报申诉等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层次分析、排查存在的危险点。三是评估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梳理管理流程关键环节的监控措施,查找日常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等业务流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分析预测存在的危险点。四是认真学习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规章制度,分析排查不规范的行为和表现,有效控制危险点。

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以部门职责为依据,梳理权力流程图,排查部门中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2013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交通预防职务犯罪风险排查表》、《交通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情况数据统计表》报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落实和整改阶段(2013年7月)

排查职务犯罪危险部位,制定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是查控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关键所在。各单位根据排查不同情况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对可能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要加强针对性教育;二是对可能因制度空白或内部规范不到位而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对可能因监督机制滞后而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要联合相关单位或部门完善监督体系。按照事前提醒,事中防范,事后矫正,全程预警的要求,建立内外监督等多道防线,形成一批既能有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能探索解决制约反腐倡廉建设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的预防机制或制度成果。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总结报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阶段:检查和验收阶段(2013年8月)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应当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按时整改,做好绩效评估。对市直事业、国有企业单位查控专项工作的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的情况适时进行通报。配合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示范点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命名为“镇江市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示范点”,同时,对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未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开展风险查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根据新情况和新要求以及职能、职责设置变化,认真梳理,仔细排查,切实完善防控措施。

2、在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时,要充分考虑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可向检察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征求意见,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3、局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协助局党委搞好“职务犯罪风险点防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保质保量按期推进。

4、开展风险查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对执行本实施意见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或在防控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

1、《交通预防职务犯罪风险排查表》

2、《交通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情况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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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