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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

2013/04/10 4.7k 阅读 475 点赞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巩固我市“平安工地”创建成果,我市将在今年交通建设工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在今年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达标建设,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将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

二、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3月、4月)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动和部署2013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确定2013年镇江市“平安工地”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2013年4月)布置落实阶段

各建设单位要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落实到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对照《标准》,制定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实施。

第三阶段(2013年5月-11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参建单位对照《标准》中相应考核内容进行自检,各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照《标准》进行初检,对不合格的工程或标段,立刻进行停工整顿,不达标不予开工建设。杜绝出现走过场、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和项目。

第四阶段(2013年12月)评比表彰阶段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个项目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实际得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各项目考核得分作为年度“品牌工程”评比重要得分项目,同时对达到省级“示范工地”标准的工程项目上报省厅考评验收。

三、 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建设标准》作为安全工作的行为准则进行宣贯落实,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总体责任,各施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各参建单位要仔细分析,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做到无死角、没后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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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