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处、市交投公司、各建设指挥部:
为积极配合全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根据镇文明办〔2013〕25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在建设工地围挡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4月18日前将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发布报表报局宣传教育处。
附件:关于在建设工地围挡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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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处、市交投公司、各建设指挥部:
为积极配合全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根据镇文明办〔2013〕25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在建设工地围挡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4月18日前将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发布报表报局宣传教育处。
附件:关于在建设工地围挡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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