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直属及代管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兴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热潮,着力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水平,为推动交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评选分江苏省文明单位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两个层次。
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可直接申报参评江苏省文明单位。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江苏省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初评(4月25日前)。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的,需对照评选标准(请到镇江文明网下载)、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局提出书面参评申请,经初评合格后,统一向市文明委推荐。
各单位向局申报时,需提交申报请示、申报表和2000字以内的创建工作总结,均一式三份。
2.市测评公示(5月15日前)。市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对主管部门推荐的文明单位组织专门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市文明委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被推荐单位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统一在镇江日报和镇江文明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3.推荐上报(5月27日前)。市文明委以正式文件向省文明委提出江苏省文明单位推荐名单,并报送相关材料。
4.省考核评审(6月30日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被推荐的江苏省文明单位进行考核评审。对单位的考核评审采取实地考查、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审核主要通过“江苏文明单位在线”查阅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省文明办汇总考核评审结果,提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建议名单,经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文明委审批。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建议名单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扎实细致地做推荐申报工作,确实把创建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先进单位推荐出来;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3.以评促创,推动工作。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广大基层单位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在全系统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
联系人:王兴宝,联系电话:84425373。
附件1.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表
2.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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