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初评结果的公示

2021/03/23 1.4w 阅读 305 点赞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江市第一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1〕21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准备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21〕14号)精神,市教育局聘请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选,遴选出“项目化学习: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的系统建构”等40项作为市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对象和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24~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结果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顾正勇,联系电话:0511-88916316,电子邮箱:404994989@qq.com,邮寄地址:镇江市健康路15号。市基础教育内涵项目建设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许国良,联系电话:0511-85381037,电子邮箱:1533455887@qq.com,邮寄地址:镇江市江滨新村68号。

附件: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初评结果名单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