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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教师书画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4/08/08 2.0k 阅读 113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在镇各高校,市属各学校(单位),市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展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在第四十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办镇江市教师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庆祝第四十个教师节为主题,创作作品的内容应围绕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反映以美润德、立德树人的思想内涵,展现镇江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温润心灵。

二、征稿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教师。

三、作品类别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三)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分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作者限1人。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丹阳、扬中、句容三市和丹徒区各报送25幅;京口、润州两区和镇江经开区各报送20幅,市属学校每校报送5幅,在镇高校和职业院校每校报送10幅,其中每个项目(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须至少有 1 件作品。

(二)作品要求

作品报送原件,无需装裱或装框。数码照片为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 300dpi。所有报送的作品按惯例署名,须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电话、所在地区、学校(单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反面)。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各校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作品原作和汇总表(附件)纸质稿寄送至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五里路8号),收件人:曹娴,联系电话:13912113626,作品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11187885@qq.com。各市(区)须集体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市属学校(单位)、在镇高校和职业院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五、其他

1.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展览相关事宜以通知为准。

附件:作品汇总表

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镇江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

作品汇总表

地区

姓名

学校

(单位)

作品类别

作品种类

作品名称

联系方式

注:1.作品类别填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2.作品种类填国画、水彩、书法、摄影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