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市教育局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模式改革,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持续提升艺术教师教学水平和理念,推动镇江市艺术教育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全体。以“面向人人”为导向,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实现艺术教育全面覆盖,力求全员提升。
(二)坚持提高素养。以兴趣为引导,注重因材施教和快乐参与,重视关键能力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升,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分类实施,因地因校制宜,大力营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良好局面。
三、督查内容
中小学美育工作专项督查主要围绕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研究、艺术实践、条件保障等方面内容展开。
课程建设情况。通过实地查阅学校台账、组织师生访谈等方式,重点督查各中小学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等情况,严禁削减、挤占规定课程时间。
课堂教学情况。通过查阅教师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台账资料、深入课堂和学生社团活动等方式,重点督查艺术教师教育教学实施情况。
教学研究情况。通过查阅艺术教研组日常工作台账、组织教师访谈等方式,重点督查艺术教研组的常规管理及成果情况。
艺术实践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师生访谈等方式,重点督查学校常态化推动体艺“2+1”项目的情况。
条件保障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师生访谈等方式,重点督查专兼职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场地建设和器材使用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及校园环境建设等,确保相关软、硬件投入能够适应中小学美育活动广泛优质开展。
四、督查程序
(一)学校自评。每年 9 月 30 日前,各校对照镇江市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表(试行)(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二)市、区督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责任督学、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督查组,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督查,既要帮助学校梳理做法、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指出不足。督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三)实地督查。市教育局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等组成市级督查组,对全市学校进行随机实地督查。
(四)结果反馈。各级督查组就实地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和整改问题清单,并指导被督查单位按意见清单要求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市教育局将综合各级督查情况形成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查报告。
(五)结果运用。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对各市属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级抓好自查和督查工作,努力使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理推进美育工作的有效举措。
(二)优化方法,解决问题。各级督查组要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将美育专项督查工作与经常性督导检查相结合,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全面掌握真实情况,聚焦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附件:1.
镇江市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表(试行)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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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