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普通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备函〔2023〕2号)的部署,现就举办2023年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2〕1号)有关要求,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鼓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实验活动,切实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效益,培育学生科学素养、探究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新时代创新人才后备军。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7月。
三、参赛对象
小学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五年级学生;
初中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八年级学生;
高中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高二年级学生。
四、比赛学科
本次比赛学科为小学科学、初中生物、高中物理和高中化学。
五、其他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积极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联系人:马远,电话:85018808,邮箱:zjzb408@163.com。
附件:1.2023年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方案
2.2023年江苏省暨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方案
3.市决赛名额分配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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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印发 |
附件1
2023年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与比赛学科、内容
(一)小学科学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五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科学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初中生物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八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生物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高中物理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高二年级的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物理(含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高中化学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2-2023学年度高二年级的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化学(含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预选赛和市决赛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
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作为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的子赛项和前置赛项,包含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均以线上答题方式进行,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命题,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实验知识竞赛具体方案详见附件2。
(二)预选赛
预选赛由各地负责制定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属初中、市区高中的预选赛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比赛形式包括实验操作(占总分不少于80%)和其它类型(如笔试、实验报告、实验答辩等)。各地参考预选赛成绩按学科推荐学生参加决赛(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决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三)市决赛
市决赛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比赛形式包括实验操作(占总分不少于80%)和其它类型(如笔试、实验报告、实验答辩等)。决赛计划于2023年7月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立
(一)个人奖
1. 实验知识竞赛:每学科按参加复赛学生人数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详见附件2。
2. 按照预选赛个人总分排名,每学科前20%的学生获市三等奖(其中参加市决赛的选手按决赛名次授奖)。
3. 按照市决赛个人总分排名,每个学科分别设立以下奖项:特等奖12名,一等奖18名,其余为二等奖。
4. 每位获得市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学生可上报一名指导教师,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对应指导教师奖。
(二)团体奖
按照每个地区每学科参赛学生在决赛中的均分排名,分别设立学科团体奖:特等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三)组织奖及先进个人
1. 学校优秀组织奖:每学科参加实验知识竞赛初赛的指定年级的学生人数达到该年级总人数(高中段为选修物理、化学的学生总人次)80%的学校获得评奖资格,其中30%的学校可获得优秀组织奖,由各地结合学校参与实验知识竞赛和日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综合评定后报大赛组委会。获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获优秀组织奖的高中如有学生同时参加物理、化学学科的比赛,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先进个人2名)。
2.地区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结合各地实验知识竞赛组织情况、市决赛获奖情况和日常教学开展情况综合评定,设优秀组织奖4个。获优秀组织奖的地区可同时推荐先进个人1名。
(四)各地可根据辖区内学生参加实验知识竞赛和预选赛的情况设立相应奖项,具体方案由各地制定。
附件2
2023年江苏省暨镇江市中小学生
实验知识竞赛方案
一、竞赛形式
2023年江苏省暨镇江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设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均采取线上答题的形式,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题,包含单选题和多选题。
本次竞赛依托“江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站(以下简称“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mskzkt.jse.edu.cn/ ),竞赛试题中包含图片和视频,为确保答题效果,请参赛学生使用电脑参与竞赛。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2022-2023学年度五年级、八年级、高二年级学生,鼓励学校发动指定年级学生全员参加。其他年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与本次竞赛的初赛环节(不记名次,不参加后续比赛)。
高中学生可同时参加高中物理和高中化学两个学科的竞赛。
三、报名与练习
(一)报名
本次竞赛报名时间为4月20日10:00至5月15日21:00,参赛学生须在此期间登录 “智慧教育平台”完成竞赛报名。
1.点击“智慧教育平台”首页右上角“立即登录”,输入注册手机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如参赛学生未注册账号或忘记密码,请按网站引导进行注册或找回密码。请参加本次竞赛的学生务必牢记自己的注册手机号和密码。
2.点击“智慧教育平台”首页“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轮播图,在报名页面填选参赛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竞赛报名。
(二)练习
每位成功报名的学生自系统开放至初赛完成前均可以参与在线练习,练习不限次数。
四、初赛
初赛开放时间为4月25日10:00至5月15日22:00,在此期间参赛学生可登录竞赛系统完成答题(可以由学校在校内组织进行,也可由学生自行参加,具体方式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每位学生有两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预计30分钟(以答题界面显示时间为准),取最好成绩排名(得分相同以答题时间短者为先)。
以学校为单位,指定年级每学科初赛成绩排名前7%的学生获得复赛资格(按进一法计算);学校还可参考参加初赛的学生在相关学科日常实验活动中的表现另行推荐不超过本校指定年级参与初赛学生数3%的学生进入复赛(由学校管理员在管理端系统中确认推荐名单)。如果学校有学生参与多学科竞赛,各学科分开统计。
五、复赛
定于5月下旬以地区为单位(市属学校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统一设置考场,组织学生集中参加复赛。请各地根据实际,落实本地区复赛组织方案和考场安排等相关事宜,严格赛场纪律(确保学生独立完成答卷,如发现违规情况,将取消相关学生成绩),保障复赛安全、有序进行。
各学科复赛开始时间:5月23日16:00高中物理学科;5月24日16:00高中化学学科;5月25日16:00初中生物学科;5月26日16:00小学科学学科。请组织参加复赛的学生提前进入考场并登录竞赛系统候考(系统将于复赛开始前1小时开放候考)。答题时间预计为30-40分钟(以答题界面显示时间为准)。
六、竞赛组织管理
竞赛系统设大市、地区、学校三级管理员。
1.大市管理员可在系统内设置各地及市属学校管理员,查看辖区内学生报名及参赛情况等信息。请各地及市属学校确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本次竞赛活动,并于4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报送竞赛负责人信息表(详见附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2.地区管理员可在系统中设置辖区内学校管理员,查看辖区内学生报名及参赛情况等信息。
3.学校管理员可在系统中查看本校学生报名及参赛情况等信息。
4.请各高中学校管理员于4月20日前在系统管理端中如实填写、提交本校高二年级选学物理的学生数和选学化学的学生数,所属地区管理员须及时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5.请各地在每学科复赛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实辖区内学校在统一设置的考场内参与复赛的学生名单,并上报大赛组委会。未在统一设置的考场内完成复赛的学生成绩无效。
七、奖项设置
1.市级奖项:以地区为单位按每学科复赛成绩排名(得分相同的以答题时间短者为先),金奖占10%、银奖占20%、铜奖占30%、优胜奖占20%。
2.省级奖项:以全市为单位按每学科复赛成绩排名(得分相同的以答题时间短者为先),金奖占2%、银奖占5%、铜奖占10%、优胜奖占20%。获奖学生可在“智慧教育平台”个人中心下载电子版证书。
八、其他事项
学生本次竞赛的有关后续通知和信息将在“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jsjyzb.cn/)和微信公众号“江苏教育装备”发布。
附表:竞赛活动负责人信息表
附表
竞赛活动负责人信息表
单位/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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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校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用于登录) |
附件3
市决赛名额分配
|
区域 |
参赛名额/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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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科学 |
初中生物学 |
高中物理 |
高中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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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市 |
20 |
21 |
20 |
16 |
|
句容市 |
11 |
10 |
12 |
11 |
|
扬中市 |
6 |
6 |
6 |
6 |
|
丹徒区 |
5 |
5 |
5 |
7 |
|
京口区 |
7 |
1 |
17 |
20 |
|
润州区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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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 |
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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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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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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