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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教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2021/09/01 1.4k 阅读 396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镇江市教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安排,在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检查任务。联系人:曹国华,电话:88968218,电子邮箱:zjzs77@126.com。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镇江市教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镇江市教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一、工作目标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打击违法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有序开展。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各地要依托平台做好计划任务制定、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以及检查结果回填、公示等,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要结合自身监管职能梳理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要按照检查计划依法实施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所有检查任务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12月10日前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推动监管创新。各地要推进双随机监管与非现场、大数据等“互联网+监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将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相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等核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要改进抽查方式,对多年未抽中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与产品追溯系统开展数据对接。

(三)强化督查指导。“双随机”监管已列入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和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按照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双随机监管的业务指导培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各级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监管的能力水平。要大力宣传“双随机”监管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提升“双随机”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1.镇江市2021年度双随机监管任务


附件1

镇江市2021年度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取比例/数量

1

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对学校实验室的检查;

市公安局:对实验室物防、技防和制度防的检查

市属初中学校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30%

2

教育培训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检查;

市教育局:配合做好学校食堂相关情况检查

各类学校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100%

3

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检查

中小学及外资语言类校外培训机构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30%

4

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安全的检查;

市公安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的组织网络、制度建设、应急演练和设施措施的检查

中小学及外资语言类校外培训机构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