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经发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镇江新区社发局、经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科发局,市属各初中: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就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提升广大家长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具体要求
(一)保证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出发点,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全市课后服务范围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对象为每个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保证服务时间
全市中小学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小学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初中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弹性确定,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及每天实行校车接送的学校可参照确定。
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开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 结束)。
(三)完善服务形式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发挥其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的需要,适当引进资质优良、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其教育主管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但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学校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录制优质网课、开展免费在线答疑与互动交流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四)提高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学校要统筹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要确保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在学校完成。
学校要在开班前组织参与服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调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要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信息和活动过程资料管理,科学开展评价。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形成家校合力。鼓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五)加强安全管理
学校要把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加强门卫、消防、建筑、设备、医务室、饮用水、交通等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保险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新时期教育发展主要矛盾、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各地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履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态度坚决,周密部署,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确保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要指导学校在教师绩效工资中增设课后服务补助项目,并制定具体发放办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增核、完善教师合理取酬办法等有关工作。要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增核的绩效工资专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分配,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要主动与各级团委、妇联和街道、社区等方面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推课后服务开展。
(三)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课后服务内容、质量规范和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防范风险隐患。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落实行政干部值班制度,配齐配足服务教师,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的看护责任;研制形成包括办班种类、课程内容、师资安排、参加对象、容纳人数、时间安排等信息的课后服务指南,及时通知家长,动员学生和家长报名参加,努力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小学、初中教师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补助分别按照每课时70 元、8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可参照此发放标准另行收取费用。按每生每学期不高于300元收取课后服务费。高中生课后服务费参照该标准收取。学校还可采用代收费方式由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提供课后服务,以满足课后服务需要。财政部门要结合各类学校年度预算安排、课后服务实际开展情况等因素,统筹做好经费保障,积极支持学校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各校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
(五)完善教职工激励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参与课后服务给予收入奖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志愿服务记录和信用激励体系等,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各地各校要尊重教师劳动,充分关心关爱教师,既要鼓励教师发扬奉献精神,又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内在自觉性。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开展,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六)加强督查评估
各地各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将纳入对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当前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查。要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引进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要加强对引进环节、服务质量及内容的监管,成立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传达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有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