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研学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遴选确定首批“镇江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劳动基地)和“镇江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研学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是合法经营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建设与运营。
2.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
3.申报单位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
二、申报名额
各市、区分类申报,每类申报2-5个,符合本通知认定标准的(附件1、附件2),且已被公布为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省级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等,不占各地推荐名额,但须提交申报表和单位特色简介。
三、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结合基本要求,对照认定标准提供申报材料。两类均申报的,按不同认定标准分别提供材料。
1.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2.符合基本要求的证明材料。
3.其他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的特色简介;(2)申报单位的课程(主题活动)“菜单”及课程具体内容。
4.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目录提供(见附件4)。
申报材料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二)初审和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拟入围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综合确定报送的排序名单,填写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8月2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稿(1份)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指定邮箱。
(三)评审和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综合确定符合认定标准的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向全市中小学优先推荐到市级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指导、抓好校外教育基地布局与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部门,按期申报推荐。
(二)各地要加强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客观、真实,择优推荐。推荐时充分考虑基地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安全设施等情况,方便接待学生。
(三)申报、评审、推荐各环节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市级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
联系人:陈静,电话:88916315,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市教育局(健康路15号)202室,邮箱:26225963@qq.com。
附件:1.镇江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2.镇江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3.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4.申报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目录
5.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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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一、课程设置
至少有2个适合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特色主题课程;组织让学生动手实践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等专题劳动教育活动;能提供完整的课程活动方案(包含活动参与年级、活动目标、活动时长、具体活动环节等);其中课程的实施不少于3个课时,累计不少于120分钟。
二、师资配备
按照1:40的师生比配足配齐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劳动实践教育专职人员,可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企业师傅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信用不良人员参与学生活动组织与管理。
三、基础设施
1.活动区域。有可供100名以上学生同时进行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场馆、场地,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2.设施设备。占地10亩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年接待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学生不低于1000人次;功能区域分布科学合理;设施配套齐全完好;实践活动场所设施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具有必备的应急医疗、救护设备。
3.安保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学生活动场所全覆盖;消防设施完备;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有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科学的劳动实践操作规范;参保相关场所责任保险。
4.交通环境。交通便利,安全性高,运行环境较好。附近10公里范围内有医院。
四、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对劳动教育各项活动有应急措施预案。
五、公益机制
能以公益服务为本,多方式多渠道提供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服务。
六、优先条件
1.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能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运营。
2.申报单位除自身资源外,能整合周边劳动教育资源。
3.申报单位开设有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能提供师生及家长便捷查询的劳动教育活动信息化服务。开发有劳动教育的项目管理系统。
4.申报单位开发有亲子劳动实践活动课程。
5.申报单位编有近中期(1至3年)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
七、推荐范围
校外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高校智创实训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山林草园、种养殖场、特色乡村、农业生态园、厂矿企业、职业学校实验工场等学农学工实践基地;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财商贸易单位、其他社会机构等服务性劳动基地。
附件2
镇江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一、课程设置
设计开发适合中小学各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
二、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三、基础设施
1.活动区域。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拥有可供学生集中学习、体验、休整的场地,每期能同时容纳100名以上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完善且运行良好,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具有必备的应急医疗救护设备。
3.安保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学生活动场所全覆盖;消防设施完备;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有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科学的劳动实践操作规范;参保相关场所责任保险。
4.交通环境。交通便利,安全性高,运行环境较好。附近10公里范围内有医院。
四、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对研学实践教育各项活动有应急措施预案。
五、公益机制
能以公益服务为本,多方式多渠道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
六、优先条件
1.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能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运营。
2.申报单位除自身资源外,能整合周边研学实践教育资源。
3.申报单位开设有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能提供师生及家长便捷查询的研学实践信息化服务。开发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项目管理系统。
4.申报单位开发有亲子研学教育实践活动课程。
5.申报单位编有近中期(1至3年)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
七、推荐范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
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
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植物园、动物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
国情教育板块。包括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
附件3
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一类一表)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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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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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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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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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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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承诺 |
本表所填内容属实,本人对所填内容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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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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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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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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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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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基本要求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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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特色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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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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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师资配备(讲解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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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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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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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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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益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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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先条件 |
附件5
镇江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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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
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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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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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
填表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