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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1/07/08 3.1k 阅读 537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第37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争做“四有”好教师,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9-2020年度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60名左右(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师发展、教科研训、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各市、区应重点推荐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乡村教师不少于推荐总名额的30%;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8%以上。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应控制在20%以内。凡不按比例推荐的一律拒收材料。目前正在援疆、援藏的教师由受援学校推荐,并经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占当地名额。

  近年来已获得国家、省级综合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确有新的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具有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相应层次荣誉称号,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立德树人方面成绩突出。

2.近三年必须满工作量,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5.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其中,长期扎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特殊表现的、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支教和志愿导学活动的教师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要求

1.严格对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

3.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汇总名单和个人审批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也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市教育局将在推荐人员中通过开展师生测评等方式进行抽查。

  五、组织宣传

1.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各市、区教育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评选推荐工作。

2.各地、各校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师德建设、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突出表彰重点,强化激励导向。

  六、上报材料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各校按时报送下列材料:

1.各地、各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1份;

2.推荐人选审批表一式3份(附件2),汇总表、公示审核表各一份(附件3、4);

3.典型事迹一份,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

4.材料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要求份数上报,通过政务网或信箱(zjsjyj_rsc@163.com)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吴娜、邹旭,88916342、88916357。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凡不按程序推荐或推荐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所产生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附件:1.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

      2.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审核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1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

(单位:人)

区域

推荐

名额

其中

义务教育学校

(不少于)

乡村教师

(不少于)

丹阳市

49

25

15

句容市

28

14

9

扬中市

14

7

6

丹徒区

14

7

6

京口区

11

6

3

润州区

10

5

3

镇江新区

10

5

4

市属学校

(单位)

18

9

援疆、援藏教师

6

2

2

合计

160

80

48

注名额按照镇江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专任教师数的5‰测算。


附件2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批表

所在市(区)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时间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教龄

学历

学位

现任行政

职务

现任行政

职务级别

专业技术

职务

拔尖人才称号

个人简历

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

考核结果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县级以上

荣誉情况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荣誉名称

优秀事迹

另附(3000字以内)

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

(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500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教

育局

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拔尖人才称号

教龄

备注


附件4

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公示审核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申报荣誉称号

所在学校(单位)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盖章

年月日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随审批表上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