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校外活动场所(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促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一)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评选;
(二)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学、玩)具评选;
(三)中小学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评比。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校根据有关活动方案(见附件),认真落实,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实验课程,努力提高教师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水平,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联系电话:85018808、80909787;材料报送邮箱:zjzb408@163.com。
附件:
1.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评选方案
2.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学、玩)具评选活动方案
3.镇江市中小学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评比方案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课程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持续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建设,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发展。
二、参评对象
全市接纳中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校外活动场所(基地)。
三、申报要求
参评课程须是由校外活动场所(基地)自行研发,要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导向,贯彻“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综合育人”教育理念,体现“传承红色基因,致敬建党百年”的时代教育主题,发挥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彰显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参评课程以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某个育人领域、某个课程模块或某个课程主题呈现,而不是单个课程项目活动,要以实践性、体验类活动为样态。参评课程要有具体设计方案,包含课程目标、育人价值、内容结构、开发策略、课程实施、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要素,还要有一年以上课程实施的进展及成效。忌大段事实性描述和大段师生对话,关注学生活动过程设计和教师指导要点设计。报材料须包括该课程的5个以上活动设计,可以附相关教材。
四、评选方式
(一)初选
1.各市、区由基教部门牵头组织初选,原则上每地区推荐不超过15个课程参加市评,并于8月25日前报送初评活动工作总结、《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评选推荐课程汇总表》、《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评选申报表》、《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方案》电子稿。
2.市属单位的初评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并于8月25日前报送《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评选推荐课程汇总表》、《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方案》电子稿。
(二)市评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会同市教科研中心负责制定市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将在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公示一周。
表1
|
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课程评选推荐课程汇总表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课程名称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
表2
镇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课程评选
√
申报表
|
送评单位 |
||
|
课程名称 |
||
|
联系方式 |
||
|
课程概要 (500字内) |
||
附件2
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学、玩)具
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二、评选目的
1.贯彻教育创新的理念,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2.发挥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学、玩)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我市自制教(学、玩)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学具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学、玩)具活动的经验。
三、评选范围、分类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省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学、玩)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学、玩)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作品分类
1.按教学段分为幼儿园作品、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2.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
(1)幼儿园:运动类(YD)、科学类(KX)、结构类(JG)、语言类(YUY)、美工类(MG)、表演类(BY)、社会类(SH)、益智类(YZ)、音乐类 (YY)、其他类(QT);
(2)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
(3)中学:语文(YW)、数学(S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
(4)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四、申报要求
(一)各地同一应用领域的自制教(学、玩)具推荐作品不得多于5件(含学生作品)。
(二)每人限报2件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三)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中小学校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学、玩)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学具。
(四)一个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学、玩)具,作品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学、玩)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学、玩)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作品,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学、玩)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学、玩)具及相应的名称。
(五)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有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六)申报材料要求
另行通知。
五、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玩)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提高师生的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玩)具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玩)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学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学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相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玩)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自制教(玩)具评选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两年来未曾授予国家、省、市级自制教(玩)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历年全市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至少两次获二等奖及(必须有一次一等奖)奖次。
2.被推荐人在辖市、区级历年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或辖市、区级教研活动(与自制教具有关)中曾获得两次以上一等奖。
(四)自制教(学、玩)具先进学校(幼儿园)评选条件
1.学校(幼儿园)重视和支持自制教(学、玩)具工作,为师生自制教(学、玩)具提供方便。
2.学校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实验员参与自制教(玩)具,能够根据课程要求,针对教材的重点、难点不断研制新的适合教学活动的自制教(玩)具。
3.学校在实际教学活动中,能够推广自制教(学、玩)具的使用,充分发挥自制教(学、玩)具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且能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完善提高。
4.学校师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学、玩)具评选活动,在近两届的活动中成绩优秀,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五)优秀组织奖条件
1.各地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学、玩)具评选活动中,发动广泛、深入,注重培训和指导,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评选方案规定报送参评材料。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学、玩)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在本届市优秀自制教(学、玩)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六、评选程序
(一)初评
各地于10月1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报送参加市评作品名单以及相关材料。
各地参加市评作品名额分配如下:单位:件
|
地区 |
京口区 |
润州区 |
镇江新区 |
丹徒区 |
丹阳市 |
句容市 |
扬中市 |
合计 |
|
|
中小学自制教(学)具 |
教师 |
4 |
4 |
4 |
6 |
20 |
15 |
7 |
60 |
|
学生 |
1 |
1 |
1 |
2 |
5 |
3 |
2 |
15 |
|
|
幼儿园自制教(玩)具 |
12 |
9 |
8 |
8 |
24 |
16 |
8 |
85 |
|
(二)市评
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立
(一)自制教(学、玩)具作品一、二、三等奖;
(二)自制教(玩)具能手;
(三)自制教(学、玩)具先进学校(幼儿园);
(四)优秀组织奖
获奖名单将在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附件3
镇江市中小学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评比方案
一、活动目的
贯彻课程改革理念,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设计开发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和引导教师不断改进课堂实验教学。
二、参评对象
全市在职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均可独立或合作(最多不超过3人)参评。
三、参评设计内容及要求
1.评比分小学科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学4个组别。
2.参评设计必须是围绕学科教材内容进行的实验改进、实验创新。申报的实验必须经过自己的实践证明该实验便于操作、切实可行,对实验教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作用。
3.参评设计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盗用,则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4. 作品以word文档的形式报送电子稿,题目用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在设计引入部分必须提及该实验是教材中哪个实验的改进与创新或用于解决教材中哪个疑难问题(注明册、章节),全文不得出现作者身份信息。在作品文稿中插入相关图片须经过处理(每幅图片不得超过200k)。作品介绍须文字精当。
三、评选程序
1.初评。按市、区为单位组织初评,由各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市属学校的初评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每名教师作为第一作者至多报2件作品。请各地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推荐参加市评的材料:汇总表(详见附表)、参评作品打包报送;每个组别的参评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2.市评。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聘请专家对各地、市属学校报送的作品进行评比。
四、奖项设立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根据组织情况、参评设计质量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获奖名单将在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附表:
镇江市中小学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参评申报汇总表
地区/学校:作品总数:负责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设计标题 |
作者姓名 |
单位 |
电话 |
组别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填表须知:1.表格按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学顺序依次填写;
2.作者单位须填写全称;
3.作者姓名按照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依次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