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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2021/07/22 1.1w 阅读 518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暑假在即,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教职工8月29日到校上班。放假前,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期总结和考核评价工作。各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单位)的上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办公室。

二、周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精神,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全面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要协同当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要针对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外出请假制度,手机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市属各学校(单位)假期值班表于6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加强假期安排科学指导。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突出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突出完成暑假作业与参加兴趣社团活动等等,对中小学暑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丰富广大师生的假期生活。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职业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二)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暑假是中小学师生放假休息、适当调整身心状态的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搞学生返校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补课、违规收费补课。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重要回信精神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时代楷模、红色故事、优秀读物、身边人物、网络媒体等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通过“读红色经典书籍”“唱红色经典歌曲”“看红色经典影片”“讲身边先锋故事”“走红色研学基地”等活动,把学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融入学生假期生活中,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全面发展。

(三)统筹管理假期作业。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鼓励各地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四)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经常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市属各校学生暑期活动计划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处或职社处。

五、统筹安排暑假期间工作

(一)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有关要求,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或用各种证书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各地各校要及时做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监督平台所需材料的上报工作。

(二)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各地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大力推进学校工程建设。各地各校要切实抓住暑期校舍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既定的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秋季新学年开学,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各地要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和“县管校聘”等措施,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四)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各地各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抓好教师暑期学习和培训。围绕基础教育内涵发展项目、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等,开展研讨培训,提高项目储备水平和建设水平。精心组织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标、新教材学习培训,提升新高考实施水平。加强学段间的衔接培训活动,为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的学习落地做好准备。职业学校要加强专业课教师队伍培养,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六、提早谋划开学工作

(一)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二)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研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教学计划,提早谋定新学期工作,并努力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彰显学校特色。市属学校(单位)新学期工作计划于9月1日前报送我局办公室。

(三)新学期,各校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官网等平台公布以下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职务表、课外活动表,自觉接受监督。

(四)各校要认真做好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和新学期课本、簿本等后勤物资供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到位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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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