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属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一批“组团式”援藏教育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办〔2019〕11号)要求,各地各校积极认真组织发动,通过教师申请、资格审查、单位推荐等程序后提出了候选人,经体检和审核确定,现公布镇江市第二批“组团式”援藏教师名单(见附件)。
选派教师要服从前方工作组的管理要求和安排,严格遵守执行前方工作组和受援学校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请销假制度。要主动了解和学习受援地的政治生态、民族情况、风俗习惯等,把支教经历作为丰富人生阅历的重要体验,努力做到在政治上有高度、学习上有深度、工作上有力度、律己上有尺度和待人上有风度。
各地各校要按《关于援藏、援疆干部人才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83号)规定的要求,全面稳妥为选派教师提供有效保障,在支教援期内做好人员接送、组织关系接转、节假日慰问等工作,做到生活上关心、政策上到位、教学上支持、榜样上宣传,切实把后勤保障和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10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