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加强档案安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档案工作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市属学校(单位)。
二、年检内容及形式
1.重点检查2019年度学校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专业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整理归档工作。
2.此次年检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学校(单位)在认真做好2019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基础上,填写《镇江市教育局档案工作年检登记表》(附件),市教育局将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年检情况与各学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涉及的考核项目挂钩。
三、年检认定
年检结果设合格、不合格(重点整改)两个等次。凡年检所列内容检查情况基本符合要求的均为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重点整改):
1.没有按规定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影响档案工作的;
2.有积存文件没有整理归档或年度档案虽经整理,但归档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整理规范的;
3.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档案工作完成情况的。
四、相关要求
请各校(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杨莉,电话:88916290。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 抄 送:市档案局。 |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10月15日印发 |